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时间: 2023-09-22 作者: 成功案例

  股票代码:002743 股票简称:富煌钢构 公告编号:2016-03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安徽富煌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煌电控”)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富煌电控向企业来提供重钢5号车间、6号钢板下料中心、门窗7号、8号车间项目的电器照明、配电及防雷接地系统等安装服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00元。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富煌电控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92,360.00元。

  富煌电控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安徽富煌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属于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公司与富煌电控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6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俊斌、戴阳、周伊凡等3人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企业独立董事吴林、陈青、朱华和王玉瑛等4人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意见并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高低压电器控制设备、电缆桥架、母线槽、母线桥、机电设施、给水装置的制造、销售;电缆、变压器的销售;可承担投资额800万元及以下的普通工业和公共、民用建设项目的设备、线路、管道的安装。

  最近一年财务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2,895.66万元;净资产1,625.74万元;2015年主要经营业务收入3,435.4万元,净利润140.45万元。

  公司重钢5号车间、6号钢板下料中心、门窗分公司7号、8号车间建设项目水电安装工程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机电一体化钢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多材性实木工艺门生产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配套设施,其基本功能是为两个项目提供电器照明、配电及防雷接地系统的安装服务。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开、不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原则,其定价依据为参照市场行情报价即交易一方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相同或类似交易时所应采取的价格确定。

  1、工程名称: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重钢5号车间、6号钢板下料中心、门窗分公司7号、8号车间项目水电安装工程。

  4、承包范围:重钢5号车间、6号钢板下料中心、门窗7号、8号车间电器照明、配电及防雷接地系统等安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质量发展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值施工验收。

  (2)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为次月1-10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11-20日前支付其核定已完工程款75%;

  (3)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决算后1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决算价的95%;

  (4)余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12月)满后无质量上的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5)决算方式:固定总价±变更签证,变更签证的程序与办法执行富煌股份字【2012】16号文件。因施工图出现变更引起工程量变更、设计变更的工程量,以上变更部分按以下原则个办法计价,增减合同价款:a、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价格的,按该单价执行;b、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执行。所有的经济签证经双方确认后,其费用在工程决算时一并结算。

  (6)结算依据:乙方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税务由乙方承担。

  公司与富煌电控所发生的本次关联交易,系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其定价原则为市场行情报价,具备公允性,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交易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可能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92,360.00元。详见下表:

  我们于会前收到并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所要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了关联方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等。经认真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属于日常性经营性活动,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为此,我们对本次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经认真核查,我们大家都认为:公司与富煌电控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性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保荐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审阅了富煌钢构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及文件资料,了解关联方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觉得: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和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定价依据参照市场行情报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因此,保荐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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