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时间: 2023-10-12 作者: DILLIDUR450V耐磨板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胡卫林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22%股权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进入新的行业领域,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公司与苏州中元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乐宜仁、赵胜及方莉莉签署《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依据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100万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22%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公开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同期披露的《关于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22%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6-03)。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7-06-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交易中,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2100万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51.22%股权;

  2017年6月22日,苏州中元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乐宜仁、赵胜及方莉莉与本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依据协议,公司以现金人民币2100万元,通过增资扩股方式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22%股权。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持有前述目标公司51.22%股权之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目标公司51.22%股权。

  2017年 6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持有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51.22%股权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并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1日。苏州中元国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乐宜仁、赵胜及方莉莉分别持有目标公司60%、20%、10%和10%股权。目标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魏善祥;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88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所收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MYQCH0R;营业范围:涂层新材料、金属印花板、金属印花复合板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苏州明诚审字(2017)第213号《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截至2017 年5月31 日,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4,396,700.76 元,负债总金额为人民币5,280,384.99 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9,116,315.77 元;2017 年1-5月,盈利为人民币 -883,684.23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883,684.23元。

  2017年6月22日,苏州中元国弘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乐宜仁、赵胜及方莉莉(以上合称“甲方”)与公司(乙方)就本次交易签署了《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各方都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由乙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目标公司做增资。

  2、各方同意,乙方本次向目标公司增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100万元,增资金额全部计入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4100万元。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乙方应当将其认缴的全部增资资金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与甲方法律地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股东义务。

  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具有独创性,附加值高,生产的基本工艺特殊,具有基材涵盖范围广、产品规格多、花色品种多等特点,可以生产大理石纹、木纹、迷彩纹等各种图案。而公司目前以生产功能型有机涂层板如高洁净板、抗静电板、抗刮耐磨板以及家电PCM、VCM板为主,功能型有机涂层板产品质量处于行业前茅。公司为巴洛特提供初涂层产品,生产能力和质量保证体系将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进而提高巴洛特的生产效率,将是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最佳选择。

  此外,扬子新材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市工程技术中心,与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紧密合作,设有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研发能力较强,可为巴洛特新材料公司提供技术支撑,达到效益最大化。

  有机涂层板经过多年发展,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而金属印花板及复合板属于新兴行业,发展空间巨大,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目前,从日本、韩国进口的金属印花板已在轨道交通车厢和隧道、高端建筑物幕墙、医院、大型超市、娱乐场所等开始批量应用。当前正是扬子新材切入新领域的最佳时机。未来,经过1-3年的市场培育,将有几率会成为取代进口、产品质量国内一流的供应商。

  公司现有的二条自动化彩涂生产线,设备先进,投资规模大。目标公司印花所需的板材由公司预涂后交由巴洛特进行印花、复合等后整工序,则既能发挥扬子新材生产线的优势,又能提高印花等的整体生产效率。同时,公司将对原有产品品种来优化,将部分竞争过于激烈、毛利率较低的品种逐步淘汰,部分能耗高、占用工时较多的品种进行压缩,节能降耗、绿色环保,同时提升公司产品质量和档次,提升企业盈利能力。

  目前中国慢慢的变成了世界上装饰材料生产大国、消费大国,不仅在总量上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而且人均消费指数已接近和高于世界中等水准。随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无论公共建筑还是住宅建筑向着更高、更美、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向发展,建筑装饰市场规模仍将高速发展。

  随着国家对玻璃幕墙、石材在部分建筑和场合的有条件使用甚至限制使用,金属印花板及复合板的优势显现。苏州巴洛特新材料公司具备生产轨道交通专用板等各类金属印花板的能力,公司以本次交易为契机,快速切入建筑装饰以及轨道交通等新兴装饰行业市场。

  3、苏州明诚审字(2017)第213号《苏州巴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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